本邮件如不能正常显示,您可选择在线浏览:请点击此处查看。
国家出台免税政策:减免劳务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。用于鼓励废物利用和再生产。 项目包括以废水(液)、废气、废渣或者再生资源(废旧电池 塑料 纺织品等)为原料
生产的电力热力,燃料,金属,饲料,工业油料,化工产品在内的五大类1000种产品。
详情了解拨打0532-58976524 

  检测项目:
1.产品和原材料的质量抽检
2.原材料比例证明(原材料的掺量比)

减免劳务增值税检测范围:

1.废水(液)、废气、废渣
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、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;
以含油污水、有机废水、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等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、燃料;
以废彩色显影液、电解废弃物、电镀废弃物、熔炼渣等为原料生产的金属;
以粉煤灰、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、活性硅酸钙

2.再生资源
以稻壳、花生壳、三剩物、次小薪材等为原料生产的电力、热力、燃料;
以废弃的动物油、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饲料级混合油;
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、汽油、柴油等工业油料;
以废旧电池、废催化剂、废灯泡(管)、废旧电机等为原料生产的金属;
以废塑料等为原料生产的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及再生塑料制品;
以废弃天然纤维、化学纤维及制品为原料生产的纤维纱及织布、再生聚酯产品等。

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检测范围:

1.共生、伴生矿产资源
以煤系共生、伴生矿产资源、瓦斯为原料生产的高岭岩、膨润土,电力、热力及燃气

2.废水(液)、废气、废渣
以粉煤灰、化工废渣、工业废渣等为原料生产的砖、墙板类产品、铁、盐类等
以工矿废水、城市污水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水
以废生物质油,废弃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及工业油料
以焦炉煤气、发酵废气、火炬气等为原料生产的硫磺、硫酸、脱硫石膏,可燃气等产品。

3.再生资源
以废旧电池、电子电器产品、废感光材料、废灯泡(管)为原料生产的金属、非金属;
 
以锯末、树皮、枝丫材为原料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
以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塑料制品
以废、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翻新轮胎、胶粉
以废弃天然纤维;化学纤维及其制品为原料生产的造纸原料、粘合剂、再生聚酯等
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为原料生产的代木产品,电力、热力及燃气。

如果您不想继续收到此类邮件,请点击退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