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款及細則 - 尊尚逍遙通
^限於指定航班,如欲獲取更多資訊,請聯絡品味遊專員
* 每套「尊尚逍遙通」機票組合包含兩程來回航班,並只限同一位乘客使用
* 兩程航班須同一次預訂並同一時間簽發
* 兩程航班目的地/城市不可重複
* 兩程航班不可同時包含商務及特選經濟客艙航班
* 客人必須按照確認之行程順序使用機票
* 第一張機票之旅程必須於2019年1月14日至6月30日期間出發
* 套票之出發日期為2019年1月14日至9月25日(2019年1月31日至2月9日、4月17日至4月21日除外)
* 行程的出發地及回程目的地必須為香港
* 只適用於國泰航空或國泰港龍航空營銷及營運之航班,不可用於班號共用之聯營航班,
短線航班 (包括東南亞、日本、韓國、中國內地、高雄、台中、台北) 最少停留3天,最長停留7天;長線航班最少停留3天,最長停留30天
* 套票必須於1月31日或之前簽發
* 套票必須於確認行程後3天內簽發
* 套票只適用於所示之日期及航班,不可轉簽其他航空公司、不可更改航程、不可退票
* 乘客若需更改機票組合內之航班或日期,每次重新預訂,需付每張機票HKD2,000手續費及HKD500服務費。
若需作出以上更改,需於最少出發日前3個工作天書面通知品味遊
* 更改機票組合內之航班或日期時,指定航班或未能提供商務客位,客位或會自動降級為特選經濟艙或經濟艙,機票差價將不作退還
* 如欲更改套票之航程,請聯絡您的品味遊專員,查詢客位供應情況及可行性
* 所示票價均不包含稅項及營運附加費。所有票價、政府稅項及費用,以及附加費或會隨時變更
* 優惠受客位供應情況限制。如有任何爭議,以英文版本為準,品味遊保留最終之決定權
|